我是保利上河雅颂小区业主,02年购入该小区地下车位,合同发票齐全,每月缴纳50元能耗费,车位门卡等都显示是我所住楼栋号,使用两年后被告知不允许我在使用,而是让我使用另外一个离我所住楼较远的车位,这与我当初所要买车位的初衷就大相径庭了,造成我的不便,物业态度蛮横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物业私自且无通知的情况下将我正在使用的车位上地锁,造成我不知情停车时车损坏,找物业理论,其说是开发商委托他们这样做,这是赤裸裸的侵权行为,住着所谓的高档小区交着比普通小区要贵很多的物业费,却受到如此蛮横霸道的待遇,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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