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根据国家规定,民用建筑停车场与主体楼(即住宅楼)的间距是按照防火等级和安全疏散距离考虑的,特制定有防火等级之分,一、二级为10M;三级为12M;四级为14米。均为最低标准数据。
参考资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我们是居住在塘沽区杭州道西江里的居民,附近有塘沽第九幼儿园分院,近5年来,停车问题一直没有彻底解决,退休干休所附近已加设路障,禁止停车;上周幼儿园周围业已加设路障,唯独我们这两栋居住楼还没有加设,为什么?国家应该有相关规定:幼儿园100米内只能临时停车,是不允许设置停车场的,可现在解决了车辆停置问题,那防火等级隐患谁来负责,我们的生命就那么不值得重视吗?车辆停在居民楼的距离不足1M,且都是大型公共汽车和厢式货车,便道已经是坑洼不平,现在已经进入雨季,本来排水设施就不好,排水管道也已经修了数次,难道公款就是被这么挥霍的吗?现在的不道德人士是缺乏管教,随意大小便,夏天我们怎么开窗户啊?都是停车惹的祸,所以我们在万般无奈的下,恳请领导帮助车子找到合适的停车位,既能解决他们的停车问题,也能还给我们一个应该有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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