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领导您们好:
我们是舒畅欣园的业主,2012年9月中旬开始入住,开发商给钥匙时需要我们交纳的费用中,单独有一项是特约服务费100元,我们认为这属于多收费,即没有合同约定也没有告知我们,属于不合理收费应该退还。讨要至今无果,物业还说:即然交了就不可能退。我们只好请有关领导帮助我们解决这不该交的100元。
另外,物业在本小区毁坏绿地,私盖了一间违章建筑,准备对外租用,这种做法对小区影响非常不好,全体居民一致要求物业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原状。
以上问题希望有关领导帮助我们小区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4年5月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因舒畅欣园物业企业项目经理进行变更,对特约服务费100元事宜,需新任项目经理了解情况后,再予回复。对于私盖违章建筑已要求物业企业向属地执法部门举报,执法部门已受理。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