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红桥区北开花园的居民。北开花园小区车位为地下停车位,过去小区居民是采用租赁的方式,每年向物业支付租金使用车位。近期业主陆续接到物业的电话,说今年车位使用到期后,不再采用租赁方式了,而是采用出售的方式一次性由业主买断车位。由于购买车位费用较贵(10-12万),多数业主可能难以接受,我们想咨询一下,碰到这样的问题,小区业主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物业有没有权利决定车位的租售?小区车位的产权和使用权到底是如何定位的?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经区房管局调查,北开花园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属开发商,现车位只出售不出租。区房管局物业办工作人员已告知该小区物业负责单位及时把业主提出的意见反馈给开发商,让开发商尊重业主意见,能够给业主一个合理解释。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