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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淮安西道艳益家园八号楼2、3、4门顶层业主在同一时间改变顶层原规划设计架构,盖起“楼上楼”,严重危及楼顶安全,已施工近半个月,居民委员会近在咫尺不闻不问,城管执法部门和城建部门亦违进行阻止和强拆。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新建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122号)之规定,“指挥中心接到相关报告后,立即派信息采集员到现场采集情况,30分钟内将采集情况反馈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在30分钟内同时向所在区县规划、建设、国土房管、综合执法部门和有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通报情况。
综合执法部门接报后1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依法查处未经规划许可的违法建设行为。
规划部门接报后2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依法查处未按规划许可建设的违法行为;对未经规划许可的违法建设,向综合执法部门通报。
建设部门接报后2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依法查处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违法行为。
国土房管部门接报后2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依法查处危及房屋安全的违法拆改行为。市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新建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查处新建违法建设行为工作不力、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的区县,要依法追究该区县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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