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自2009年至今都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我想咨询一下,我如果要求公司补齐差额,是从2009年计算?还是说只可以补一年的?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公积金政策规定,新录用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单位未按相关规定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以携带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关系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区县管理部办理投诉登记。更多问题请详询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