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去新单位上班,对方要求退工退档,而且《就失业证》做失业登记,原单位已经办理了退工手续,这样就必须去北方人才把档案退档到户口所在地的东丽区劳动局,才能做失业登记,但是会导致干部身份的丢失。请问必须退档么?如何保住干部身份?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在30日内到坐落区县的就业管理部门办理退工退档手续。政策规定,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不做退工,由新的用人单位凭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证明直接为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干部身份问题请您咨询存档人才或单位人事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