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毕业于天津大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之前户口一直在学校,去年毕了业就迁回家了,看到了津政办发〔2013〕40号文件,不知道我这样的情况符合签到天津来的标准么?如果可以我该怎么做?谢谢
尊敬的“郭敏”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