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85进厂上班,1986年出的厂,然后一直没有工作。2002年我去找工作,工作单位需要档案,我去以前的厂子去提档,但原厂工作人员告诉我档案丢失,给我开了一个证明,证明我在厂子呆过,也证明是因为厂子问题把档案丢失。没有档案我就不能上班,上保险。以前我问过社保局想补以前的保险问题,可社保局说不能补以前的工龄,最近听说可以补以前工龄我就去了社保局,可他们要原始档案。我到厂子里又去找档案,他们说找不到也没办法。社保局说以前的招工小票也可以,厂子也说没有。前几天我发了一份求助,社保局也给我打电话了,说他们只管上保险,档案问题他们也无能为力。我现在能咨询的地方都去过了,他们都让我去厂子解决问题,现在厂子也不管了,说办不了。我现在也没办法,快退休了,我只能请领导帮我解决一下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应当确保参保人员档案资料记载内容完整、准确。因保管不慎造成档案失实、遗失,影响退休核准或待遇核定的,由责任单位负责查找补充原始档案资料。对无档案的参保人员,在提出退休申请前,应先向退休申报地的区县人才、职介提出建立退休审批档案书面申请。退休档案应包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及其他办理退休所需材料。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服务机构为其建立档案后,再为其申报退休。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