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建设工地,平时六日不歇班,法定节假日除国庆节春节等大节也很少歇班,节假日双休日加班一直没有加班费。这方面问题我应该向和部门用何种方法保护我的个人利益?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有关加班费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