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部门领导您好!本人南开区邮电公寓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并不是所有业主都有缴纳)。日前物业负责人因一己之私在无通知无公告的情况下,只针对有限的几个业主而非全体业主,以无小区停车证为由,不让业主车辆进入小区。而大部分无停车证的业主和外部人事车辆,依然无阻碍进入小区并可停车过夜。曾找过该负责人,可其未出现。目前车辆仍无法进入小区,因小区附近无停车位,请您尽快出面予以解决维护业主权益。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并将尽快进行回复。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4年4月
尊敬的网友:您好,留言收悉。收到您的留言后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此问题已由南开区物业办答复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