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年前购买了两箱河北承德生产的318克灌装的露露杏仁露,喝了一半时发现露露液体中有很多的黑色物质,用手撵一下就成粉末了,给河北承德露露公司打电话咨询,对方告诉我这种东西是一种硫化物,说对人体无害,我想知道,怎样可以证明这个东西是对人体无害的,就凭他厂方单方面说么?而且事情差不多一个月了,余下的也没给我调换,不管有害无害,这都应该是他们的质量问题,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问题,如被诉方为天津地区的销售单位可投诉,如被诉方为外省市的企业,请向属地有关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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