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公积金迁移问题。本人天津户口,在天津工作6年,期间正常缴纳公积金,并且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限价商品房一套,目前仍处于公积金偿还贷款期间。现工作将前往其他省份城市,但户口不会迁出,我想咨询那现在公积金账户该如何处理:现公积金账户钱能否取出;能否在新的工作城市缴纳公积金,天津的公积金账户是否需要注销等等,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情况已获悉,由于您负有公积金债务,您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您可以办理余额冲贷业务,用您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贷款余额。(如您是主贷人,您可持1.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卡;3.近期贷款还款凭证或借据,三样资料原件,本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如果外地的公积金中心同意接收,并且您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贷款月还款额,您可持1.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卡;3.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或者开户证明,三样资料原件,本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异地转出业务。更多问题请详询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