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本人在北京工作,想要在武清区购买住房。
现在天津市的房地产针对外来人口限购政策,,需要的纳税或缴纳社保一年以上。
所以想咨询一下,如果不满足纳税或缴纳社保要求,是不是没有购房资格?
此外该限购政策对全款买房是不是同样限制?
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3月14日
尊敬的唐祺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回复如下:津国土房市【2001】6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能够提供累计1年以上(含1年,下同)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在本市范围内可购买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或已经拥有1套以上(含1套)本市住房的,在本市范围内暂停向其售房。”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