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一名天津市商务委员会一名公务员,去年9月受市商委委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借调至我国驻某国大使馆经商处工作,所以我在去年9月,把个人的唯一一辆小客车转让。而我市于去年年底发布了小客车限购政策。这就对我任期结束后返津购置车辆造成一定困扰。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外交人员回国可以免关税购置一辆进口小客车。又经了解,北京市已经有针对外交官身份人员购置小客车的优惠政策,他们可以不经摇号直接上牌。
所以,我想咨询目前我市针对我这种情况,有没有出台相关规定。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市对我国驻外外交人员的政策请参见《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我国驻外外交人员回国返津自带小客车进口的,凭监管地海关出具的监管机动车进口凭证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