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13年在海河教育园区融创中央学府购房,今年发现购房首付发票丢失,到地税局进行遗失声明,说拿着声明找开发商重新开,但开发商不给开,马上办房产证了,怎么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
据反馈,工作人员已经与您取得联系,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同时向您提供了区房管局产权办理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供进一步咨询。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