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双失业低保家庭,爱人于去年突发脑梗死致残,孩子年幼,我44岁,爱人46岁。我和爱人以前一直缴纳城职养老和医疗,按照政策低保人员可以享受75%的社保补贴,可是因为我们的房子是小产权,国家规定小产权房不能转户口,所以无法把一家三口的户口转到一个户籍内,现在爱人户口和他母亲及哥哥在一起属于河西,我户口和我弟弟在一起属于南开,由于户籍不在一起的原因,居委会一直没给我们办理社保补贴,可是我们无力缴纳两个人的全额社保啊!低保是以我们一家3口申请的,可是社保补贴却要审核爱人户籍和我户籍中的所有人。政府领导考虑我们的实际困难,予以协调解决,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社保补贴的认定工作在区县,建议您咨询区县人力社保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