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问题需要咨询。孩子从天津转到北京上学,不能在北京上社保,今年2月份到开发区社区咨询孩子社保事宜,回答是因为2014年社保要在2013年9月交,已经错过缴费的时间,因此2014年孩子没有社保。我想确认是否可以补交?如果不行,原因是什么?
尊敬的网友:
您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通数年来,在每年的申报缴费期,人力社保局都会在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市民也可以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咨询参保事宜。2014年的申报缴费期已过,建议您在今年的申报缴费期及时为孩子参保。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