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于去年11月生育第一胎,但是由于前期情况不好,在老家产子,未及时办理天津的准生证,现希望将孩子落在天津我的户口名下,东丽区华明镇派出所需要我提供准生证,我向现在户口所在地街道进行补办,答复已生孩不能办理,我请求开取证明以便落户,但华明镇街道已我所住小区金泰丽湾属于管理盲区,不予办理,让我向区计生委或华明镇派出所询问解决办法。我电话咨询计生委,他们说与华明镇街道协商过办理准生证的工作,但至于开具准生证明这类工作未协商,且不能够帮我协商解决,现在的我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孩子由于未落户不能够打疫苗,情况着急,请领导帮助解决孩子落户问题。谢谢。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们已经与您联系解释了相关政策。若还有不清楚的请拨打12356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