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新区领导:
您好,居住证制度受到广大新区外来居民的欢迎,但是新北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并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对于之前未办理暂住证的居民应先办理居住登记,办理居住登记时不用照相,但我家人对于这种情况去办理居住登记时,工作人员要求先去照相,再来办理居住登记,当我们照完相来办理居住登记时又告知不用相片了,待六个月之后再照相。此时照相的回执明确写明一个月有效期,新北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这种违规办事程序给我们造成时间和金钱的浪费。而且我们有理由怀疑工作人员与照相馆串通,不管什么情况都来照相,增加照相馆的收入,恳请领导予以制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议您拨打滨海新区人口服务中心热线65310578,5310575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