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暑期毕业,将户口和档案放在了天津经委人才中心,交费800元。后来几次咨询都说11月底落户以后才能开发票,12月初询问仍未落户,转年1月询问回复已经落户,但转年不能开发票,说是财务无法入账。
由于要开发票报销,但几次咨询经委人才都没有说过转年不能开具发票,我认为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请问是否能够解决该问题,非常感谢!
魏颖同志您好:
我委收悉您的问题后高度重视,并责成相关单位处理,责成专人向您答复,您对答复的结果表示认可。谢谢您的关注。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