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外地人在津买房需具备一年以上的社保或完税证明,我是2010年7月份到公司工作,有2010年至2012年的完税证明。由于现在短期调到海外项目工作,薪水在国外发放,2013年没有在天津缴税。请问我这种仅有2012年及之前完税证明的条件是否符合天津买房条件呢。
期待您的答复。
任远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2月1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