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灵通网友:
您好,我们将以二次答复形式回复您提出的问题请关注。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卫生局
2014年1月26日
小灵通网友:
您好,天津市120急救中心根据市发改委、市卫生局2014年4号文件精神,对我市院前医疗急救收费进行归并、规范,并从2014年元月20日起执行新的物价标准。现就网友提出的几点问题答复如下:
此次归并、规范新的物价标准后,天津市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标准为每人次220元,药品费另收。救护车使用费标准为,自接到患者起至目的地止,3公里以内50元,超过3公里每增加1公里加收10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费,不收取空驶费、等候费、回程费等,同时接送2名及以上患者按每患者60%计收。
网友提出的为什么现在才开始规范收费,之前乱收费该怎么办?
由于目前油价飞涨120车辆运行成本不断提高,急救车辆、人员严重不足,经费十分紧张等困难,天津市物价部门于2004年、2008年针对院前急救费和担架费用分别做以部分调整,但院前救护车车费自1998年来一直未做调整,此次新的物价标准,总体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总局《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的要求进行的。之前没按规定乱收费的问题中心已按规定处理。
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标准为每人次220元从哪个条文规定而来的问题?
之前天津市院前急救收费是按照实际发生项目,分别收取出诊费、治疗费、急救费等,最后核算出总体费用,此次调整则改为按统一价格执行,将原一般急救费、特殊急救费、医务人员出诊费、治疗费、仪器检查费、监护费、一次性耗材等医疗费,规范合并为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
网友提出的如果夜里有摔倒的老人需要去医院,而不需要任何检查,又该如何收费呢?
只要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并进行救治转送,按照此次规范标准收费为医疗费220元,药品费另收,救护车费按照实际发生公理数收取。
天津市卫生局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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