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问一下,我老家是黑龙江省的,因为家人都在这里,所以想要把我妹妹转到这里上学,她在老家时上小学2年级,结果到了这里没法上学,学校说不能转学籍,她已经耽误一个学期了,我们一家也都没有办法,所以我想问一下领导,具体我们应该怎么办才能让孩子上学,毕竟不能让他不上学啊!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教育局非常重视,《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在入学前一年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2014年随迁子女小学入学的登记时间为3月1日—31日。依据以上相关规定要求,如您要为随迁子女申请在红桥区小学就读,请您务必于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红桥区教育局院内信访接待室进行登记。届时也可拨打小学科电话86513018进行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