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3年6月购买了东丽区跃丽家园的限价房,是首次购房,面积81平方米。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按照规定,我应该按照1%缴纳契税,但在房管局备案时,房管局却按3%收取契税,理由是我所买住房单价为8200元/平方米,高于东丽区8190元/平方米的指导价。
我是贷款才买的房,而且首付的钱绝大部分是借的,现在又临近春节,还贷和债务压力巨大,为减轻资金负担,在此我强烈要求房管局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按照1%收取契税,返还多收取的部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4年1月2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契税优惠需同时满足容积率大于等于1,单价低于8190元/平方米,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住宅,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按房款全额的3%征收税款。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