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3年11月26日将个人名下开了7年的轿车卖掉了,当时卖给了二手贩子,并和贩子在二手市场签了同意过户委托书,12月16日天津市开始限号,1月20号我在车管所查询到该车辆还在我名下,请问一下,限号后我可以申请更新指标么?我可以买新车后还可以使用我原来的牌照么?
盼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如果您是在2013年12月16日零时前,已购买新车,并到工商部门备案,到公证机构认证并开具公证书,即可到公安交管局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对于原有车牌号码,按照公安交管局规定,在车辆转移登记后的6个月内可以拥有优先选择该号码的使用权,但首先您需要按照《管理办法》规定,通过摇号或竞价的方式取得小客车增量指标,方可购车上牌。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