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我大学本科毕业,2010年7月份到天津港集团公司工作,属正式职工,现在一直为天津港集体户口,我在天津工作已经满3年,是否满足“在津落户审批”中的第4条人才引进中的“在津工作满三年的,准予配偶投靠落户。”这一条,将我对象落户,我对象大学专科学历,在天津市民企工作,户口为外地集体户口。
2、现在我们儿子已经出生,我想问下我们天津港的集体户口,孩子怎么落户,目前我已经在中心商务区买完房子了,但是房产证没有下来,也没有入住,有购房合同,这种情况我们的孩子怎么落户呢?麻烦您给指导指导。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议您向所属派出所户籍部门进行咨询,或拨打公安户政咨询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