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些日子递交到河东房屋置换中心(十二经路那)第一次递交上去身份证原件材料,验过房子了,第二次办理规定得我前去,昨日腿膝关节突然出现疼痛,走路都困难(需要关节置换),特此委托女儿前去办理,我附上委托书可以吗?昨天女儿问过此处办事员,他们说不行 ,我该怎办呀?请领导同志考虑我这特殊情况的老人吧。我可以用手机拍下我的录像吗?连委托书同上呢?谢谢领导,同情我这有病的老人。
朱仁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2月1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