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工作单位在北京,于2012年工作调动到天津,户籍非本市,天津的单位也为我参保了,我曾去社保局申请将北京的社保转移到天津,但是被告知需要我在天津落户后才可以,请问社保转移和户籍是否相关?我以前在北京的社保还能接上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在我市参保后可以将外省市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天津。
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前,到参保地社保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跨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参保,提出接续转移申请。新就业参保地社保受理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划转等相关手续。
医疗保险的转移手续:您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现参保地社保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原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原参保分中心审核后出具《参保凭证》和《信息表》,将其寄给现参保地社保。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