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在武清法院工作十年多了 目前各种保险都没有 仅仅交了三年的养老保险也已经停了很多年了 向社保和劳动局反映了多次得不到解决 希望领导关注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拨打社会保险稽核部门的电话23030390进行投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