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在山东师范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通过和平区教育局招聘到五十五中学担任教师,我的户口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现在想要把户口迁来天津,我的户籍所在地公安局需要迁入地公安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才能办理户口迁移,请问我要到哪个部门才能办理户口准迁证?最好能顺便告诉我该部门的详细地址。都需要哪些材料?谢谢!静候佳音!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