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静屿海小区高层于2013年12月6日下通知,要求去物业领取钥匙,但是该小区没有供暖,开发商给出的理由是静海供热部门今年无法给该小区供暖。
2、开发商给予业主的交房通知书,在不满足交房要求的情况下,强制将交房时间规定为2013年12月6日,并未对今年不能供暖给出合理的解决办法和承诺。
3、我已经到该小区物业提出问题:今年无法供暖,装修后地暖出现问题,该谁负责?如果今年已经供暖,在我装修后地暖出现问题,是我装修造成的;但今年未供暖,是否将责任就直接转嫁给业主呢?开发商是否应给业主一份书面的承诺书,如果出现问题,也能让业主通过相关部门来维护个人权益。
4、该小区今年不能供暖,但开发商是否出具一份明年能供暖的保证书,如果出现问题,也能让业主通过相关部门来维护个人权益。
5、呼吁政府为老百姓做主,攒十几年的钱,还贷款才买了房子,结果强制交房不说,还是个不完善的房子,让老百姓寒心啊!
尊敬的“王洪欢”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6日
尊敬的“王洪欢”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