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了解,依据《2012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塘沽教育局明确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在塘沽入学须持有暂住证(届住地派出所签发)、户籍证明(原籍户口本)、务工证明(用人单位、或所在街道签发)和住(租)房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证明齐全且有住房证明(自己的房证)的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片小学报名入学;证明齐全且有租房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备案证明)到租住地相对就近的指定学校登记,学校按实际接收能力注册入学。因塘沽教育资源有限,在持有以上相关确有效证明的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录取以下适龄儿童:①父母积极为塘沽做贡献,父亲或母亲一方可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赞消单等)或个人收入纳税证明;②父亲或母亲一方持有暂住证时间较长的。(以暂住证签发时间为准)
不知您是否具备上述所需条件,您可进行对照。也可以向塘沽教育局咨询相关政策,联系电话66897211.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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