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3年12月1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黄庄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黄庄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
一、此小区有没有维修基金。
答:据了解,有关部门目前没有向还迁居民收取维修基金。
二、如果在几年之后顶楼漏雨或其它问题,我们应该找谁?是物业,还是开发商。
答:按相关规定,出现上述情况,5年之内由开发商或房屋建设单位负责。
三、我们正常缴纳物业费会得到什么保障?
答:按有关规定:物业费主要用于居民区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及相关公用设施运行等。当前收取的费用远不能维持物业管理服务正常运行,不足部分目前由政府承担。
四、之前我己经丢失一辆自行车了,谁来保障我的权益。
答:我们不知道您的自行车放在哪里丢的,业主的个人财务应妥善保管,自行车、电动车及其他物品应放在地下室内储存,不要放在楼道里,既影响居民出行,又存在安全隐患。物品一旦丢失,应第一时间报警,让法律维护您的权益。
五、我想了解一下物业公司的义务范围。
按照规定物业公司主要负责或协调以下工作:
1、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2、电梯、智能系统等设备的运行服务。
3、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绿地、树木、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
4、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
5、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的服务、管理。
6、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服务、管理。
7、双方约定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目前,物业公司正在积极努力的为广大居民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可,如果您在此小区居住,相信能亲身体会到的。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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