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我是河北区北宁湾小区的业主,北宁湾小区为2012年入住的新小区,自入住以来我小区的暖气长期不热,用工具测量温度为25度左右,这样的温度可想而知,室内的温度也在16度左右徘徊,我曾经找过物业,看过小区的换热站和如何的入户的温度表,表上显示暖气的入户温度只有40度,这样的温度根本无法达到最低18度的室温要求,但是负责我小区的供热的张兴庄供热站对此不闻不问,每次打电话反映此事均以各种理由搪塞,且态度极为恶劣,每次都说是物业的问题,但是我找到物业公司后物业,物业公司也多次派人查看管路,但管路没有问题,物业表示造成这样问题的原因是供热站的入水温度不达标,今年已经是第二个供暖周期了,但我小区的暖气依然不热,希望有关部门出面予以解决,谢谢!
尊敬的赵璞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2月1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经查:您所在小区今年仍在保驾期内,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应当承担两个采暖季的保修责任。”《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因此,您反映的情况应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并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