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主管部门领导:
近期,由于广大业主对于万科物业没有达到承诺的物业服务标准,引起广大业主义愤填膺,对于物业企业的容忍以达到极限,造成了多起物业纠纷,在暂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间内,业主明显处于弱势,物业不作为,对于业主反应的维修问题,能拖就拖,兑现的服务不到位,这样的物业企业明显脱离了为业主服务的宗旨,更为过分的是在没有政府和法律的支持下变相的收取进门费,利用业主共同的车位进行经营活动,违反了物业条律,他们这种无耻的行为,政府是不是该管管了。
我们强烈要求社区推动业委会的成立,保证我们业主的权利,对于业主不满意的物业企业,进行清退,让居民安居,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
金色雅筑南苑业主
2013.12.0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12月1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关于物业服务不达标的问题,请业主根据购房协议中物业服务等级服务标准与万科公司协调。关于成立业委会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中要求需要小区业主入住两年以上,具备成立资格的请向我房管局递交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