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俊”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陈俊"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教育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根据市考试院关于2014年暂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津升学的有关规定,在津随迁子女需具有连续九年学籍,暂住证持有人具有稳定的工作,稳定住所,在津缴纳半年以上的养老保险、医疗险两项或农民工综合险。同时具备以上条件者可按照随迁身份参加中考。反映人的孩子不符合随迁子女在津升学的条件,但可以外地身份在津参加中考,报考招录外省市考生的中职类学校。
2014年中考报名工作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结束,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已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将相关政策进行了解释。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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