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毕业后,与南开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下属的一家民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档案存放在大中专人才,户口页也在人才,从试用期开始缴纳保险,后主动辞职,停缴保险。
现加人新公司,向我索要就失业证,但原单位根本没有办理过,询问大中专人才,告知我办理用工时是外地户口,不可能有就失业证,只有就失业号。但我在和平劳动局查询,系统显示已领证。但没有人知道我的证是被谁领走的。
现在要求我个人登报声明才能补办,请问为什么我的就失业证会被领走呢?被谁领走为什么没有记录呢?按照人才的说法,我只有号,没有证,怎么会显示已领证呢?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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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