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暖大半个月了,大港区福方园的暖气还是一点余温的样子,上边还温一点,下边直接没点温度的。这两天天气这么好,家里的室温才达到10多度。放水也不起作用的。这个暖气通了有什么作用?暖气公司也不负责的。交了暖气费也不给达标供暖的,新房两年之内还不让报停,这种温度的暖气让居民如何还想交暖气费?如何信任你们?
请各位领导,体谅下民心。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开发建设单位可有偿委托供热单位进行保修。两个供热期满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与供热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供热设施移交验收。验收合格的,户外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管理,户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验收不合格的,开发建设单位应进行整改,并继续承担保修责任。您应以相关合同为依据与开发商沟通解决。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