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塘沽贻成豪庭9号楼业主,我们小区截止到现在有很多住户家里暖气不热。此问题我们多次找过该小区供暖单位金达热力与该小区物业盛孚物业,由于这两家单位互相推托至今问题始终不能解决。金达热力给的回复是由于这个小区是新建成的暖气不热他们不管让我们业主找物业解决,物业多次维修后暖气还是不热最后告诉我们他们也没办法了。现在气温下降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解决我们这的供暖问题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开发建设单位可有偿委托供热单位进行保修。两个供热期满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与供热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供热设施移交验收。验收合格的,户外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管理,户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验收不合格的,开发建设单位应进行整改,并继续承担保修责任。您应以相关合同为依据与开发商沟通解决。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