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档案要从中天人力转到上杭路街道,但由于河东人力社保局就业科的工作失误,错把我的档案转到中山门街道,然后他们让我个人到中山门街道提出档案交到上杭路街道,我已提出档案,但这是由于他们的工作失误造成的,并且给我造成严重不便,那么提档的交通费用应该由他们赔偿并且向我道歉因为耽误了我个人的时间替他们弥补工作失误,望相关部门尽快给我解决,还我公道。
尊敬的乔羽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人社局调查处理。区人社局已派人员与您联系,沟通、处理此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