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自己创业,最近我到芦台工商所咨询办理营业执照手续,该所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我,告知我经营场所如果是租赁的需要有房本和租赁协议,还需要到县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请问,到县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并缴费是什么部门规定的,文号是多少,是否是乱收费,工商局有规定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3年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必须缴纳一定费用,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5年第4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7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程序》(津房管【2004】296号)。
收费标准:1、住房租赁手续费,100元|套。出租人。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21号;市物价局、财政局、地税局、房管局津价房地【2002】91号。
2、非住房租赁手续费,租期租金的1%,租赁双方各承担50%。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21号;市物价局津价房地【2005】31号。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