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领导好,
最近沽上江南16号楼有两户人家失窃,作为一期的业主已经入住快3年了,居然到现在门禁都无法使用,现在造成安全性问题。而物业却还想着收物业费。这是一级物业的标准吗?请区领导协调开通门禁,并要求降级物业收费标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区房管局调查处理。
据反馈,区房管局物业办及时与该小区物业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核实。经了解,物业企业多次将转办函转到开发商,但始终无音信,近日物业企业已再次发转办函要求开发商抓紧安装。关于物业费收费标准的问题,该项目属前期物业,是开发商和物业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如果对收费标准有异议,须待成立业主大会后,由业主大会和物业企业协商议定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