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如下:我对象1986年生人,天津市河西区集体户口;她在2011年3月至2013年7月期间,所在单位和她本人均在天津开放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2013年8月到调动到北京工作,在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请问,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盼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公积金政策问题建议您向开发区社保中心咨询相关政策,服务咨询电话:66370790 ,网址http://www.teda.gov.cn/website/html/si/portal/index/index.htm,在网站中选择公积金查询,里面有具体的信息;或向农业银行津滨支行了解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22-25328246。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