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东部海明园自供暖期开始后始终不热,多方联系均无改善,总觉着某些部门无作为,寒冬以至,党的群众教育路线活动正如火如荼开展,还望相关部门以百姓利益为重,请勿再互相推诿,为百姓干点儿实实在在的事。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按照《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开发建设单位可有偿委托供热单位进行保修。两个供热期满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与供热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供热设施移交验收。验收合格的,户外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管理,户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验收不合格的,开发建设单位应进行整改,并继续承担保修责任。同时,我们已将您反映的情况反馈供热管理部门。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