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领导:我们是津南区咸水沽镇惠安花园小区居民,我们小区28号楼一楼经营幼儿园,我们不知它有没有营业执照,就算有营业执照,为什么在居民楼里开幼儿园工商局也批准,小区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她们私自全占绿地,还把绿地打成水泥地面经营幼儿园,而且把高层窗户改成门口存在安全隐患,楼面墙体都刷成五颜六色的损害全体业主权益,我们恳请贵局领导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停止侵害,拆除违章建筑消除安全隐患,还全体业主整洁干净的小区环境。
[附件1]
[附件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区综合执法局、咸水沽镇政府、区房管局、区教育局、调查处理。
据反馈,综合执法局已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相对人已承诺与镇政府签订保证协议并按协议要求自行恢复原状。执法局将加强对相对人的巡查管控,监督其恢复绿地,如其拒不履行承诺,执法局将依法履行相关法律程序。针对其扩大原有门窗尺寸的问题,区房管局执法人员已现场责令其限期恢复。
另据区教育局反馈,根据《天津市民办学前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和《天津市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点设施标准》的要求,该幼儿园符合开办条件,关于楼面墙体颜色和圈占绿地的问题,区教育局也已责成其整改恢复原状。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