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蓝房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13年6月,进入金桥集团,武清的金侨大道项目做项目的代理销售公司,招聘了10余销售人员,当时承诺底薪+提成的工资方式,但是在8月1日蓝房子与金侨集团纠纷撤场。期间产生的销售订单,承诺兑现用尽提成,至今只发了基本工资,拖欠提成,而且工作的2个月没有签署正式劳动合同,也不给上社会保险。现以金侨集团没给结账为理由不予发佣金,金侨集团对此表示佣金早已结清付给烂房子公司。望有关部门帮助弱势群体进行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