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花郡业主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物价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区物价局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和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是指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综合管理、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养护五项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其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服务标准和对应的收费标准实行级别管理,各等级收费标准为中准价格。各等级中准价格分别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一级1.20元、二级0.90元、三级0.70元和四级0.50元。具体执行哪一级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大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在中准价格基础上下可浮动幅度20%。
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是指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电梯、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消防系统、避雷系统、航空障碍灯、等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的费用。该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本小区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按照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执行,开发建设单位在售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购房人在购买新建房屋时,应当首先对《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并受其约束。
如您有异议,请于开发商协商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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