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清区君利花园14号楼2门602室业主王海平。我们的取暖协议2013年7月30日到期。我7月份去交物业费和办理停暖手续,君利物业公司会计说交20%,我还请示了物业韩经理,他们说到时候通知我。我一直没接到通知。11月15日通知我交全额全暖费。我给韩经理(15022322710)通话,他说请示一下市热力办。16日韩经理回我电话说,市热力办说交全额取暖费,不交就拆掉房子里的暖气;我们1700多户不能都通知报停不报停。市热力办这样回答妥当吗。第一、房子无人住暖气报停。既可以省去煤炭消耗,为京津降低pm2.5做贡献,又可以为老百姓省些费用。是大好事。二、像我这种情况,暖气协议到期了,积极主动要求报停、缴费。市热力办是不是应该让君利物业履行告知义务,按20%交取暖费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每年9月30日之前办理暂停和恢复用热。
关于您的供暖合同2013年7月30日到期的事,由于需要本人签字,请您有时间到供热站办理相关手续。
供热站联系电话:22928663。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