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一幼招生从来不对外发布,请问有没有相关规定和原则?
尊敬的王一峰同志:您好!
就您咨询的问题,区教育局答复如下: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201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了《2013年红桥区托幼园所招生工作意见》。 各园所按照市、区文件精神,制定招生工作方案。通过各种形式对外公布招生信息、招生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咨询。公示招生时间后幼儿园依据登记先后顺序录取,招满即止。招生期间,各园所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区教育局相关科室深入到各幼儿园检查各项要求的落实情况,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感谢您对我区学前教育的关注。
红桥区政府
2013.11